一笔1600元的“乌龙账”
近日,天台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记忆混淆导致的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小王和母亲经常到老张的小店买酒水,一来二往成了熟人。有时候小王手头紧张,老张也让他赊账打欠条。2023年10月,小王到店里与老张结算,确认尚欠3250元,于是微信转了钱,拿走了3张欠条,剩余一张1600元的欠条仍在老张处。老张还仔细地在微信提醒小王:此单未付款1600元。
没曾想,此后,老张多次讨要1600元未果,小王坚称已支付,双方因此产生隔阂并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陈述存在明显矛盾。小王辩称其于2024年1月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1600元,并出示了支付记录截图。老张坚称从未收到该笔款项。
为查明事实,法官建议小王核实收款方信息。经小王联系派出所查询,该笔1600元的收款方实为其购买其他物品的店铺,而非老张的小店。
在事实面前,双方解除了误会。5月14日,小王向老张支付了剩余货款1600元,并自愿赔偿损失500元。老张当庭申请撤诉,双方纠纷彻底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