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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舟山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4-04-22 13:58:30

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舟山谋划高质量发展空间蓝图夯基垒台、指明方向。记者昨天从市资源规划局了解到,《规划》的批复将为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等提供法定依据。

  《规划》明确,舟山将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发展,深入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为区域协同目标,全面打造省域环杭州湾花园型大湾区的海上枢纽和甬舟共建海洋中心城市。

  “《规划》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耕地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底线,这也是一大亮点。”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35年,舟山市耕地保有量将不低于20.88万亩(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5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47万亩。

  在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上,《规划》明确形成“一体两廊三分区多群岛”总体空间布局。按“一岛一功能、多岛强功能”优化自由贸易、现代海洋产业、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功能布局,落实国家级新区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目标。

  让海上花园城更宜居,《规划》就做优中心城区进行了部署。总体实行“定海向东、普陀向西、新城集聚、城市向海、生活向美”中心城区空间优化策略,优化中心城区用途分区与用地结构;完善“一核三副四带五区”中心城区空间格局,构建“1+4+12”三级公共活动中心体系;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打造“十一岬十四廊”“三湾两岸、滨海秀带”等海上花园城魅力展示区。

  此外,《规划》还就建成绿色交通和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构建“三区三廊、一带多群”市域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