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打造“三衢·青常在”环资审判品牌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8月13日下午,常山县人民法院召开“三衢·青常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环资审判工作成效,发布专项司法保障意见、《“金钉子”剖面司法保护令》及3起典型案例,全方位展示司法护航常山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果。
今年4月15日,常山地质公园成功跻身世界地质公园行列。立足这一县域发展机遇,常山县人民法院发布《“金钉子”剖面司法保护令》,围绕非法侵占损毁、违规钻探采石、倒卖古生物化石、随意排污、破坏生态地貌等违法行为,明确五大禁止性规定,以专项司法禁令为世界地质公园筑牢司法“防火墙”。
发布会上,常山县人民法院通报3起环资审判典型案例,覆盖生态修复工程款纠纷、跨区域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3类情形。法院创新“惩治+修复+纠错”闭环模式,通过刑事追责、公益赔偿、司法建议、判后回访同步推进,兼顾依法惩戒与生态修复,实现法律、生态、社会效果相统一。
近年来,常山县人民法院深耕环资审判主责主业,打造“三衢·青常在”环资审判特色品牌,推动环资保护工作从“单点处置”迈向“全域系统治理”。2024年以来,审结环资案件118件,共计追缴违法所得214.56万元,判处罚金244.3万元,责令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93.7万元,引导被告人预缴生态修复资金230余万元,完成受损土地复绿123.14亩。
在阵地建设方面,常山县人民法院建成矿山生态修复司法保障基地,出台全市首份矿山司法保护令,在三衢石林、常山地质公园等核心生态区域设立巡回审判点,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组建涵盖地质、林业、生态环境领域的环资审判专家智库,夯实专业化司法审判人才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