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盲盒” 岂容肆意开启
“开盲盒”是近年来风靡的一种销售形式,凭借其随机性与互动性,精准契合了青年群体的消费心理,也带来了不少意外惊喜。随着“盲盒+”模式的不断拓展,“万物皆可盲盒”似乎正成为一种潮流。然而,并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被随意“开启”——比如,我们的个人信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其中多起案件都与“网络开盒”有关——从林某武等人利用境外工具搭建“社工库”,到吴某某为泄私愤购买个人信息炮制网络谣言,这些行为不仅揭示了网络暴力的新变种,更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向社会宣告: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开盒”侵害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这些案例无一例外地指向了同一个核心议题——个人信息保护。正如司法部门所点评的那样,“人肉搜索”“开盒”等行为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个人信息,极易让受害者成为网络舆论的靶子,进而遭受网络暴力侵害,甚至引发线下骚扰和人身伤害,给公民权益带来严重损害。
所谓“网络开盒”,本质上是一种复合型违法犯罪行为。商业领域的盲盒经济,虽有其市场逻辑,但必须在国家规制下划定底线和红线。而个人信息则截然不同——它关乎隐私,受法律绝对保护,绝不容许“裸奔”,更不能被随意“开启”。
从案件细节来看,行为人通过黑客技术或非法渠道获取他人姓名、住址、电话、行程轨迹乃至身份证号码等核心隐私,随后在网络公开曝光,犹如将受害者置于一个透明的“盒子”中,任人围观、谩骂与骚扰。这种“开盒挂人”行为,暴露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脆弱性。犯罪链条之庞大令人震惊: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高达6亿余组,有人搭建的“社工库”网站包含信息1.7亿余组,访问人次超过10万。在江苏苏州的一起案例中,被害人信息被明码标价,购买者精心挑选与其时空重合的人员信息,撰写诋毁帖文并利用“水军”扩散,最终阅读量超过200万。
个人信息被非法“开盒”,释放的是受害者的噩梦,是网络上的戾气。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这为打击“网络开盒”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中央网信办也专门印发通知,从阻断信息传播、完善预警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优化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地网信部门和平台强化整治。
持续守护数字时代公民的尊严与安全,离不开司法打击力度的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执行、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公众法治教育,从源头斩断伸向个人信息的黑手,这不仅是技术课题,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