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高空“坠箭” 猎杀野生动物被追刑责
夜幕笼罩深山,搭载热成像设备的无人机悄然升空,穿透密林锁定热源目标,从高空发射金属箭矢,猎杀藏匿的1头黄麂……这并非影视特效场景,而是发生在富阳区山林之中的非法狩猎。
近日,富阳区首例利用高科技改装无人机实施高空狩猎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为依法规制科技工具滥用、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提供了司法示范。
去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范某某、徐某某在富阳区洞桥镇山林区域,先后3次使用改装无人机“坠箭”、热成像等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猎得野猪2头、黄麂1头。
庭审现场,被告人范某某如实供述了作案动机:“以前只听过用捕兽夹、枪支打猎,没听过用无人机的,明知道富阳全域禁猎,还是出于猎奇心,抱着侥幸心理想试一试。”
鉴于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范某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徐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作案所用的无人机及改装设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介绍,相较于传统非法狩猎,该案利用科技工具作案,造成了区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打破了山林生态平衡;同时,高空坠落的金属箭矢落点不可控,对进山群众、巡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社会危害性更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