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规专门应对强对流天气
近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新规共29条,旨在把杭州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实战经验转化为法治规范,让应急处置更加有序高效。
强对流天气一般指短时强降水、雷电、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风等,多发于每年6月至9月,因其突发性强、局地性明显、致灾性高,至今仍是全球气象领域的预报难题之一。市气象局副局长姜纪红介绍,杭州濒海沿江,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强对流天气极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杭州每年平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386.2次,其中强对流天气相关预警信号达722次。这类灾害突发性强、生命史短、局地性强,留给基层的响应窗口往往不足1小时。
“杭州此前已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乡镇(街道)、村社等基层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林表示,此次立法,正是要把这些“实战经验”固化为法治规范,让应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从2024年8月正式申请立项到今年7月审议通过,前后历时近3年。起草专班先后赴临安、富阳、淳安等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乡村干部的实战经验与诉求;赴遵义、合肥、沈阳、通辽等地调研学习。在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正思路、优化框架,最终完成从‘全灾种’到‘暴雨单灾种’再到‘强对流专项’的三次转向。”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处长何爱介绍了《规定》出台过程。
据了解,《规定》对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构建适应强对流天气特点的敏捷响应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管理和日常预防;三是完善强对流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传播管理;四是完善以气象预报预警为令的临灾处置机制;五是健全救助体系和激励机制。
其中,新规的“最大突破”在于让基层“敢拍板、敢行动”。它清晰划分了市、区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四级责任链条,特别突出了基层一线的“前哨”作用。
具体而言,一旦接收到强对流天气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实际已出现灾情险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无需等待上级指令,可立即启动灾害应对机制——叫应高风险区干部群众、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标识警示危险区域和道路、开放避灾安置场所等其他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
新规的另一大亮点是“容错免责”条款。新规规定,在防范应对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即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只要符合规定且没有牟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不予、免予追责或从轻、减轻追责。
除了讲清楚“为何管、怎么管”,新规还回答了“管到哪”的问题。新规把以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地带全部纳入管理——
地下空间不再“凭经验办事”。下沉式隧道、地下商场、地铁站、地下车库等,暴雨天极易成涝。新规要求这些场所的建设、运营单位必须建立巡查值班制度,储备应急物资设备,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排水管网要及时疏通,排水设施要做好安全管理。
户外休闲运动有了“安全阀”。漂流、溯溪、徒步、攀岩、登山等户外项目,以及音乐节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都被纳入规范。收到高等级预警后,经营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游客发出警示,紧急情况下暂停活动、关闭设施、疏散人员。旅游景区的观景平台、游客码头、游乐设施等也须采取防雷措施。
低空飞行也上了“保险”。针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低空经济,新规要求低空飞行运营单位在高等级预警发布后,及时暂停起降、组织航空器返航或备降,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风云变幻,法条无言。29条规定,把预警的哨声变成行动的号令,也为杭州筑起了一道看不见的“堤坝”。以此次立法为契机,杭州市将持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治保障体系,全力护航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