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4:14:07
日前,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房屋为公租房。
对于租房者来说,公租房租金相对较低,是个不错的选择。2020年11月29日,毛某、陈某夫妻俩与相关开发公司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了城东街道康惠佳园的一套房子。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月租金700多元。合同约定房屋采取先缴后租方式,按月缴纳下一个月租金。夫妻俩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和房租后,开心入住。
然而,自2022年5月1日起,夫妻俩就欠缴租金。经催讨多次,他们还是拒不支付。
去年11月,开发公司对夫妻俩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俩腾空房屋并返还租赁房屋,支付拖欠的房租及相关滞纳金。
法院受理此案后,联系夫妻俩,但对方下落不明。不久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租赁合同规定,乙方如逾期缴纳租金超过银行扣款7日的,每逾期一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缴纳应付租金0.5%的滞纳金;超过银行扣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院当庭宣告判决,支持了开发公司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