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条例》获批 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22日,《衢州市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十四五”期间,我市全面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大力推动“以产业链牵引、以创新链驱动、以人才链支撑、以资金链赋能、以服务链保障”的“五链”深度融合工作,工业经济实现总量跃升、结构优化、动能增强,“五链”融合已成为衢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落地的关键路径。
此次立法深度聚焦“五链”融合,通过制度建设推动“五链”相互协同、相互支撑、一体发展,为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作提供法治指引和保障。《条例》共28条,不仅将我市多年探索形成的“五链”七大融合场景、“八个一”工作机制等经验成果固化为法定制度,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各级政府、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机构、“五链”牵头单位等主体职责,重点围绕强化产业招引培育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赋能、聚焦产业链需求补齐人才短板、统筹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助力发展、持续优化涉企服务等作出具体规定。
比如,《条例》聚焦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特种纸等重点产业链,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规范“链主”企业遴选,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在创新链方面,《条例》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开展相关服务,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关键环节。在人才链方面,《条例》要求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体系,特别是将“科技副总”的实践做法写入法规,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在资金链方面,明确统筹整合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完善基金矩阵,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服务链方面,则要求完善“企呼我应”涉企服务闭环机制,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