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用药风险,保险来兜底 全省首单“药品安全责任综合保险”在甬落地
药品安全迎来保险“加码”。昨日,全省首单“药品安全责任综合保险”在宁波正式签约生效,标志着保险赋能药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新机制正式落地。
作为2026年宁波市“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之一,昨日,在签约现场,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其中,药品质量保额200万元,执业药师责任保额500万元。
首单保险试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宁波四明大药房相关负责人李挺告诉记者,目前其在宁波的62家门店、162名执业药师已全部完成投保,覆盖率达100%。
药品零售行业关系着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零售药店直接面向消费者,处于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终端,其合规意识、质控管理情况直接影响药品质量。涉及药害药损、不良反应的重大纠纷,药店经营者往往面临“赔不起”的困境;对于消费者而言,因药品法律法规对涉及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质量问题的认定处置有严格的程序、标准,药损与用药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难以举证,也面临损失得不到赔偿、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实难题。
“我市药品零售规模约80亿元,药品零售企业3801家,其中‘小药店’2420家,在全省数量最多、比例最高,呈现‘市场规模较大、经营方式分散、风险隐患集聚’的特点。”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负责人介绍,“在去年的专项治理中,我们发现问题药店的比例达24%。与此同时,药品零售环节投诉举报集中,但消费调解成功率始终较低。”
针对上述痛点,本次落地的“药品安全责任综合保险”以“药品安全责任险”为主险,附加“药品质量安全险”和“执业药师责任险”。主险针对药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因经营者在药品进销存过程中未尽责,造成消费者用药后出现药损药害的,由保险予以赔偿,在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时,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者的持续经营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该保险产品兼顾监管部门、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需求。比如,通过保险补偿,引导企业对存有安全风险的药品主动实施退换货、销毁,避免问题药品流入市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政保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针对药品安全事件建立了快速审核和先行赔付机制,简单案件系统自动审核,普通案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紧急案件24小时内快速处理,以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设置执业药师专属保险,既降低执业药师的履职风险,也填补了药事服务领域责任兜底制度的空白,推动药品零售行业提供更加规范的专业服务。
据悉,“药品安全责任综合保险”将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较多的海曙、北仑两区先行试点。为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前期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后续将逐步完善并过渡到市场化运行机制,覆盖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与执业药师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