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0 11:23:41
根据《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浙土字[B2002]第10755号、《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批意见书》浙土整字[2019]003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1000201900018号、地字第330100202000043号),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土地经批准征收。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江涵路,南至碧波路绿化,西至枫桦路绿化,北至文景路。现拟注销该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文一西路858号)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材料,逾期未申请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核准后注销原登记权利。原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