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今起施行 统筹破解“马路拉链”难题
6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修订后的《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条例》自2009年施行以来,为我市地下管线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法治基础,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管线重建设轻管护、道路反复开挖、管线信息不全等治理难题亟待破解,修订势在必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维护、管线保护、智慧化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46条,紧扣杭州城市治理实际,突出建设与管理并重,坚持问题导向和安全导向,更加适应新时代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要求。
在全方位加强建设管理方面,《条例》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对从工程立项至竣工验收备案等全流程进行规范。《条例》特别将与道路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作为重点事项予以规范,在管线综合设计、施工统筹、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方面明确了要求。
围绕多角度加强运维管理,《条例》设置了地下管线的运营维护专章,明晰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义务,要求合理安排管线修缮;规范管线档案管理,因抢修、迁移、改建等行为造成地下管线信息变化的,规定应及时完成测绘与资料报送,补齐管线信息不准短板。
聚焦针对性加强管线保护,《条例》设立“管线保护”专章,从防范施工损害、查清不明管线、完善抢修责任、明确禁止行为等四个方面加强对既有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全方位守护城市地下“生命线”。
在智慧化管理方面,《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数据规范,管线产权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管线数据,并通过智慧化手段实现管线运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故障及时处置。
因地下管线建设或维修施工而重复开挖,造成道路经常“开膛破肚”,被调侃为“马路拉链”,影响交通出行。针对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条例》探索通过四项举措统筹破解:制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地下管线修缮计划,统筹安排施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报告制度,降低地下管线故障率;加强对既有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减少损害发生;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推动管线“应入廊尽入廊”,减少“马路拉链”现象。
《条例》还将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经验固化下来,明确了综合管廊的定义、运营单位职责,规范了有偿使用制度,通过立法保障综合管廊的建设、利用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