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12:58:1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建设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昨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关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铭权介绍,浙江持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发展水平和主要发展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兜底赋能,聚焦聚力基本民生保障
着眼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着力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
率先建立大救助体系,实现低保边缘与低收入农户认定“两线合一”,低保市域同标、城乡统筹。目前,全省共有低保对象55.63万人,低边对象13.70万人,特困对象3.44万人;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13104元,位居全国省区第一。
养老服务更加普及普惠
浙江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之一,2022年全省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266万人,老龄化程度24.79%。浙江在全国率先颁布社会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组织11个市和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有效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均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助餐服务覆盖65%的村(社区)。对全省户籍老年人进行了能力筛查和评估,长期护理保险覆盖1650万人。
儿童关爱更加有力有效
率先在全国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福利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2630元和2000元。创新开展“添翼计划”,为机构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集中养育康复服务。
坚持共建共享,聚焦聚力城乡社区建设
以推进“五社联动”为抓手,努力打造党建统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持续优化社区服务治理
全省行政村从2003年底3.83万个调减到目前19737个,城市社区从1941个增加到5527个。累计建成三星级以上社区民生综合体400家,“居民会客厅”1407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1.2家、拥有持证社工23.9名、专职社区工作者14人,“一老一小”集成服务落地社区、优质共享。
不断推进基层创新实践
新时代“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三治融合”“余村经验”等创新经验持续涌现。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级示范389个,省级1841个。推进急需和紧缺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助推“三个一号工程”。
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率先全国颁布慈善法实施办法,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688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13.48亿元;去年销售福利彩票124.36亿元,有效助力全省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贴心暖心,聚焦聚力基本社会服务
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着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更好履行民政服务职能。
婚姻登记服务优质便民
浙江是全国第一个经国务院授权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改革省份,国家3A级以上标准婚姻登记机关全覆盖、婚姻电子证照完成2420万份,婚姻登记服务全国领先。
水库移民不断融合发展
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建设,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至35575元。
民政服务指标走在前列
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残疾人护理补贴月标准等指标在全国领先,普惠性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覆盖,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
省人力社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吴伟斌介绍,浙江人社系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十年保持在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
稳企稳岗更加有力
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累计为企业减负2000多亿元,切实帮扶企业渡难关、稳发展。
就业帮扶更加精准
大力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同时,建设“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累计帮扶192万人实现就业。
技能培训更加优质
持续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培训600多万人次,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从2004年的343万增长到2022年的1195万,翻了近两番。
创业活力更加强劲
每年扶持创业5万人以上,累计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9个,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愈加浓厚。
劳务协作更加深入
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和脱贫人口在浙江稳定就业规模分别保持在2200万和230万左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浙江不断健全完善社保制度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努力让老百姓更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全面落实全国统筹制度,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率先实施特定人群工伤保险单险种参保,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精准扩面,截至2022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520万、2767万、1851万,比2002年底分别增加3876万、2541万、1461万。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每年调整提高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人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基金监管更加有力
积极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社保基金安全在线”应用,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经办服务更加便捷
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社保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5%。大力推进社银合作,全省建成社银合作网点近1万个,基本建成“15分钟服务圈”。
当前,浙江人社系统以“人人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全生命周期社会保障”为目标,牵头探索构建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住房保障等制度共同发展,全社会积极参与,商业保险有效补充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努力打造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王仁元介绍,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优质共享,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取得了显著成就。
坚持人民至上,卫生健康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
省委省政府率先把区域健康发展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着力打造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
全省人均预期寿命从2003年75.61岁上升至2022年82.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3年14.91/10万、11.23‰下降到2022年1.99/10万、1.58‰,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健康中国行动考核连续三年全国第一。
坚持创新引领,卫生健康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布局建设1个国家医学中心、7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科院杭州医学所正式落户杭州,连续四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全国前三,A++等级医院3家,数量全国第一。
坚持“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全力推进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县域医共体试点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考核连续两年全国第一,中医药传承创新省级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二,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03年的54.97%下降到2021年的24.19%。
坚持均衡布局,城乡区域卫生健康差距明显缩小
始终把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县域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处于全国前列。每月平均有430多名省市专家常驻山区海岛,每年有5000多名县级医院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定期排班工作,所有县(市、区)都建有标准化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中心。
县级公立医院中累计创建三级甲等医院14家,三级乙等医院61家,县域就诊率达89.54%。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94.2%,88%达到国家服务能力评价标准,96%能够开展门诊手术。
坚持普惠共享,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不断优化
每年推出一批健康惠民新项目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
聚焦“幼有善育”,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每千人托位数3.65个,居全国第一。
聚焦“老有康养”,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98.43%。
聚焦“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持续为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免费筛查结直肠癌和慢阻肺,8年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全国第一。
聚焦“智慧健康”,创新推出“看病少排队”“出生一件事”“用血不用跑”等35项数字化便民举措。全省域推进“健康大脑+”体系建设,创新打造了“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防疫”“浙里护理”等一批重大典型应用。
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加强
率先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创新构建了网格化、信息化的传染病防控新模式。应对突发新发传染病疫情,全省医护人员白衣执甲、勇毅逆行、坚韧奉献,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从2004年的407.34/10万下降至2022年的132.67/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