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 发布仪式暨浙江大学校园宣讲会举行
昨天下午,《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发布仪式暨浙江大学校园宣讲会举行。据悉,《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青年入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此前已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今天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忻,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傅强分别致辞。市委书记陈浩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贤龙发布《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唐中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省人力社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詹茂伟,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孙奎法,市领导王春波、梅梓华、赵如浪、沈忠平等出席。各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浙江大学师生代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澎湃新闻等媒体代表参加。
刘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省总工会对《条例》的发布表示祝贺,向湖州市、浙江大学对全省人大工作以及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青年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此次发布的《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青年入乡发展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很有意义。希望湖州市抓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与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深化交流与合作,全力支持广大青年在乡村振兴的广阔舞台书写青春华章。
傅强表示,浙江大学与湖州市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20年来,双方聚焦所需所能,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此次发布的《条例》,以法治力量为青年入乡助力赋能,也为双方深化青年人才培育夯实了制度根基。面向未来,希望双方紧扣国家战略,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展现更大作为;深化人才共育,在培养青年人才上取得更大成效。希望浙大学子珍惜时代机遇,在投身基层一线中彰显个人价值、成就人生梦想。
据了解,《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重点围绕发展引导、引进培育、支持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在答记者问环节,媒体记者围绕为什么要制定实施这一地方性法规、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下一步如何做好宣贯工作、如何让入乡青年在湖州创业就业更有获得感等方面提问。针对媒体关心的这些问题,副市长沈忠平及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负责人等逐一作了回应和解答。
活动现场,我市各区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青年入乡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诚邀天下英才来湖州干事创业、成就梦想。3位湖州入乡青年代表结合自身创业或工作经历,分别作了宣讲报告。
发布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嘉宾来到浙江大学青年入乡发展“合伙人”招募现场,与工作人员和浙大学子亲切交流,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